欠账还钱天经地义!
江苏常州某公司法人王某,
在2020年3月因拖欠10多万元贷款
被告至法院,
在多次告诫王某履行付款义务未果后,
近日,
法院对王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但王某拒不配合且情绪激动,
该公司员工吴某采用拦警车等方式
妄图阻碍执行。
最终,法警将两人强制带到法院。
经法律教育,
吴某被判罚款1000元,王某被拘留15日。
小编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配合执法,是每位公民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遇到警方执法,应该积极配合,如果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