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1年4月27日常州市金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潘明志同志为常州市金坛区民政局局长;
刘国荣同志为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 俊同志为常州市金坛区统计局局长;
张罗明同志为常州市金坛区信访局局长。
决定免去:
刘国荣同志常州市金坛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闫炳泉同志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钱永锋同志常州市金坛区统计局局长职务;
朱国杰同志常州市金坛区信访局局长职务。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1年4月27日常州市金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旭清同志为常州市金坛区人大常委会尧塘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李久生同志常州市金坛区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委主任职务。
张罗明同志常州市金坛区人大常委会尧塘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罗明等2名同志辞职的决定
(2021年4月27日常州市金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张罗明、潘明志等2名同志工作变动,根据《选举法》《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的请求,常州市金坛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张罗明同志辞去常州市金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州市金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接受潘明志同志辞去常州市金坛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常州市金坛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