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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月12日
地点:武进法院刑庭
被告:张某
罪名:盗窃罪
去年6月的一天,丹阳人李先生向110报案,称他刚到武进找工作没有住处,就在武进新城南都小区附近的网吧上网过夜,晚上1点多他睡着了,等醒来时发现新买的手机和一只黄色钱包都被偷了,钱包里有身份证、银行卡和少量现金。
经走访调查,民警将目标锁定在几个该时段进入网吧的人身上。监控上,民警发现其中一名男子嫌疑最大,他总是出现在武进、天宁、钟楼区的各大网吧,且在网吧停留的时间不超过一个小时。去年8月,民警通过布控,在新北区一网吧将嫌疑男子抓获。
经审讯,该张姓男子,今年21岁,金坛人,曾因盗窃被判刑。2012年5月刑满释放后,他离家出走,到处流浪。“我在网吧上网,看到有些人喜欢把手机放在电脑桌上,有次趁他们不注意,顺手就把手机偷了。”张某交代。
第一次得手后,他胆子大了起来,2014年6月至7月间,张某到武进、钟楼、天宁等地,先后盗窃作案6起,偷得现金300元及小米2S、步步高等手机6只,款物共计5000多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且其有前科劣迹,应酌情从重处罚。最终,法院判处张某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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