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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直溪镇蔡甲村委,农村的耕地是你家造的吗? 本人农村户口.原户口所在地建昌,现属于直溪镇蔡甲村委管辖,后来户口因婚迁出,在新户口所在地并未取得承包地;新户口所在地村委告知: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不变,本人的耕地应在原户口所在地. 但是,前不久直溪镇蔡甲村委要求根据现在的户口所在地重新划分,调整土地承包,将原先属于本人在承包期内的耕地强行收回.本人现在无耕地,去村委会反应了本人的实际情况,并提供了本人在新居住地村委开具的无耕地证明;但是,被直溪镇蔡甲村村委会告知:他们想分就分,土地已经重新分配,就这么定了~~~ 本人投诉无门,在此想请问直溪镇蔡甲村委: 农村土地是你们家造的吗? 在土地承包期内的耕地是你们想分就分的吗? 农村土地承包法是你们想改就改的吗? 农民的生存权是你们想剥夺就剥夺的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