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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每日经济新闻今年6月,中国保监会正式下发 《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宣布从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四地启动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简称“保险版”以房养老),试点期为两年,面向的对象为60岁以上拥有房屋独立产权的老年人。 至今试点已开始一个半月,然而第一个以房养老的保险产品却迟迟未能面世。“保险版”以房养老,究竟难在哪里?保险公司因何谨慎? 近日,中国 “以房养老”的首倡者、幸福人寿监事会主席孟晓苏接受了记者专访,就幸福人寿版本的“以房养老”产品设计思路作出详细的解释,其中最为核心的思想是将现有的房子根据未来几年的增值情况高估一部分,这样使老人每个月领取的养老金会更多一些。
拟推非分享型产品探路 事实上,在前期保监会开展“以房养老”研究的保险公司包括:幸福人寿、合众人寿、泰康人寿、太平洋人寿、平安人寿、中美大都会人寿、中宏人寿等7家公司,在6月23日保监会正式发布该 《指导意见》后,幸福人寿是第一家递交以房养老试点方案的保险公司。 据了解,幸福人寿成立了由孟晓苏为组长的研究小组,而孟晓苏正是中国“以房养老”的首倡者,其2003年就建议开展“以房养老”,在11年之后“以房养老”政策终于开始试点。 谈到“以房养老”保险业务,孟晓苏坦言,“这个保险产品比较复杂,其设计的难度在于未来房价涨幅难于计算,与我一起做以房养老产品研究的教授说,现在都已经算坏了两台计算机也算不出来。此外,人均寿命也需要重新测算。再回过来看,虽然全国人口的平均寿命数据有了,但是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这几个地区人口的平均寿命又有可能不同。” 他透露,对于未来房价的涨幅问题,保险业精算师很难测算出来,这是保险版“以房养老”面临的难点。此次幸福人寿推出的是非分享型(也称非参与型)产品,即保险公司不分享房价上涨的收益。至于为什么不推出分享型的产品,主要是由于技术上有些不成熟,当然幸福人寿有目前的基础,也会进一步研究推出分享型 (也称参与型,即保险公司分享房价上涨的收益)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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