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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不,捎我一段路呗? 好,没问题! 谢谢! 都是一个村的,有啥好谢。
殊不知在“好心”的帮助下, 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去年12月,孔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 被移送至金坛检察院审查起诉 年过八旬的孔某 原是开“便车”载人 万万想不到竟然惹上祸 可让老人更加想不通的是 一番好心办了坏事,竟还涉嫌犯罪?
案件回顾
孔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在山路上偶遇中年女子邓某和刘某,便搭载了她们一程。
网络配图
哪知,途中,三轮车在一个弯道处发生侧翻,孔某、邓某、刘某都受了伤,其中邓某尤为严重。经医院抢救无效,邓某于次日死亡。孔某因无证驾驶未登记机动车通过弯道、陡坡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网络配图
去年12月,孔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送至金坛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人考虑到孔某已经86岁高龄,且具有自首、赔偿和解、被害人谅解等情形,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
但孔某始终想不通, 自己明明是好心搭载邓某, 为何竟涉嫌犯罪?
网络配图
了解到该情况后,承办人带领值班律师驱车40公里赶往孔某家中,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与老人讲解交通肇事罪,以及刑事办案程序、相对不起诉的法律后果等。老人最终认识到自己确实犯法,并认罪认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在日常生活中,类似的“好心”行为大量存在,我们鼓励社会互帮互助的良好风气,同时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要让好心办“坏事”。
驾驶非机动车时应当遵守相关交通法规,要把行车安全放在第一位,非机动车载人后操控性下降,危险系数也会随之增加,司乘人员都应该尽到足够的注意保障义务,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也维护他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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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常州检察在线、常报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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