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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某,今年26岁,初中毕业后就来常打工。匡工资不高,但平时花销大,经常入不敷出。
今年8月的一天,匡又有些“手头紧”,于是独自来到武进横山桥街上转悠。在经过一家茶叶店时,匡看到店门口停了一辆白色的电瓶车,于是动起了心思。
“老板娘,这茶叶怎么卖啊?”匡向老板娘自我介绍,说自己是附近一家工厂的采购,老板想来买些茶叶,而且要尽量挑选高档一些的茶叶。见有大生意上门,老板娘热情地向匡介绍茶叶品种和价格。而匡则开始和老板娘大套近乎。
两人聊了一会,匡突然对老板娘说,自己有个朋友也要买茶叶的。于是掏出手机,走到外面打了个电话。电话打完,匡回来跟老板娘说,他朋友就在附近,但不高兴自己过来,要去接一下。然后匡就问老板娘是否有车。老板娘说,店里只有一辆电瓶车,就停在外面。匡看了看车,就说要借车,马上回来。老板娘没多想,就把钥匙给了他。
匡骑车走后,老板娘在店里左等右等,一直到天黑也不见匡回来,这才明白,自己被骗了,于是立即报了警。而此时,匡已将电瓶车直接骑到一家收购电瓶车的店里,卖了800元。
第一次得手尝到了甜头后,匡更加大胆了。通过采取这种方式,从8月份至案发,匡在武进横山桥、焦溪以及戚墅堰区等多地,专门瞄准小店连续作案7起。这些被骗的小店,有香烟店、食品店、鞋店、建材店,甚至还有打字复印店。今年9月,匡被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查明,匡某采用虚构购买商品、借车接人等手段,先后诈骗7次,骗得电动自行车7辆,赃物价值共计人民币7280元。法院认为,匡某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匡某有期徒刑9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