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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根据省、常州市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相关文件,经市政府同意我市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调整时间从7月1日开始。
调整办法 普遍上调10%。根据文件规定,上半年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本次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水平的10%增加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比如李先生调整前的工资是1600元/月,增加10%也就增加了160元/月,今后李先生每月的退休金为1760元。不足补差 新增低于147元,可再增32元。
如果退休人员按照上述标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低于全省2010年人均月养老金水平10%的,也就是新增养老金低于147元的,可再每人每月增加32元,但两项之和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不得超过147元。比如王女士调整前的工资是600元/月,增加10%也就增加了60元/月,低于147元,那就要再增加32元即本次调整王女士每月增加92元,今后王女士每月的退休金为692元。另外还有一种就是147元封顶的情况,如退休人员丁先生,调整前每月养老金1300元,调整后将增加130元,低于147元。那么按照“补差标准”,丁先生领到的养老金就是1447元。
此次调整和以往上半年调资最大的亮点就是两类人员——即符合条件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单独调整。
据了解,金坛市符合此次调整养老金的人员共有1167人,全市增发7~8月份的资金近22万元,人均月增加养老金约92元。在此次调整范围内的广大退休人员,从9月1日起就可到各商业银行网点领取增发7~8月份的养老金补发额。如有疑义,可向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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