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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某是武进嘉泽人,平时帮人开车拉货跑运输。
去年7月的一天,钟在酒桌上认识了一位号称做工程的小老板于某。初次见面,两人聊得很投机,之后,于经常请钟在外吃喝,还常常吹嘘自己在外面的工程有多牛,资金流动量大等等。钟听了云里雾里,觉得自己认识这样的大老板是件很有面子的事情。
一天,于开口向钟借25万元“周转”。钟老实巴交地对于说,自己没钱,可自己有个好朋友明先生是个做生意的,可以帮忙向明先生借钱。两人随即叫了明先生出来见面。
见面后钟一开口,明先生便犯了难:25万元可不是个小数目,于和自己素不相识,怎么能这么轻易借给他?可钟是自己的好朋友,为人老实,难得跟他开口,又实在抹不过这个情面。最终,明先生让钟也在借条上签了字,将25万元借给了于。
钟不知道的是,于其实是个不折不扣的赌棍,对外说什么承包工程之类,都是吹牛。那25万元到手后,于立马进了赌场。钟更不知道的是,自己在借条上签了名字,就代表了自己为于某的借款提供了保证,届时于某若不还款,明先生可凭借条向自己要求支付这25万元。
到了还款期限,于陆陆续续还了明先生10万元,之后再也不露面了。
明先生无奈,只好将于和钟一并告上了法院。庭审时,于没来,因借条上有钟签字,法庭最终判决钟对未偿还的15万元欠款负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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