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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权属还没有确定,怎么就这样开工了呢?以后如果权属发生了变化,上面的这些建筑物怎么办?”今年2月下旬本报曾报道的溧阳市法院审理的前两天,事件主角之一的薛某给本报打来求助电话,称土地的权属还未最终确定,就已经有人在地面上开工了。
被诉
涉嫌非法倒**土使用权
据了解,早在2007年底的时候,位于溧阳市苏浙皖边界市场西侧的一处321亩的地块被溧阳市国土局挂牌出让,溧阳籍的陆某与他人共同出资,用某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拍下了总价46140万元的土地使用权,土地的用途为商业。次年便与溧阳市国土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共支付了1.5亿元的土地出让金,陆某占有其中15%的股份。随后,该集团用这块土地在溧阳注册成立了江苏明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然而,土地到手后,该公司并没有着手开发商业项目。
据知情人透露,因为经营理念等方面的分歧,加上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融资难度加大,资金链紧张,该公司的股东们纷纷打算转让自己的股份。
“我去谈了几次,决定收购这块地,但是因为不方便出面,只能用别人的名义。”薛某告诉记者,他当时让陆某出面帮自己收购。2009年5月,陆某与该房地产公司签订了《收购股权书》,很快,薛某便将151540395元的收购款分3次付给了江苏明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然而,在收购之后的一个多月,陆某就将该公司的股权出让给当地一家市场发展有限公司,价格则比之前拍地、收购股权的总成本高出了5000万元。“他打了1.56亿到我的公司账上,说是"连本带息"还给我。问题是,我是让他帮我收购,不是借钱给他收购……”说起这事,薛某就气不打一处来。
让陆某没有想到的是,还没等他将所有的钱装入囊中,就被警方经侦部门给盯上了。去年3月6日,因涉嫌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被常州警方监视居住。同年4月2日,被检察部门批准逮捕。目前,溧阳市法院正在进行进一步审理。“等刑事案件部分结束后,我要打官司把我的股权要回来。”薛某如是说。
质疑
争议土地上已在盖房
“现在倒**有土地使用权的刑事案件还在审理之中,而我索要股权的民事官司还没开打,怎么竟然就开工了呢?”薛某表示,现在的这种状况让人有些意外。“如果要开工,也要等官司判下来,弄清楚地到底是谁的。”日前,记者来到了这块土地附近,发现确有工人正在施工。一位现场的工作人员说,去年就已经动工了。
为何这块权属仍有争议的土地竟然可以开工呢?据了解,溧阳市法院曾经裁定查封江苏明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5%的股权以及相关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且停办该地块的规划、开发手续。“后来不知道为什么,这份裁定的部分内容被撤消了,尽管85%的股权还在查封之中,但是原本查封的土地使用权条款被变更为查封其土地转让权,同时还撤消了停办规划、开发等手续的条款。”薛某如是说。
溧阳市法院的相关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根据该院的最新裁定,在该块土地上开工是合法的。不过,为何变更之前的裁定以及如果土地权属发生变化,现在开工的建筑物将如何处理等问题对方并未正面回答。
说法
有律师认为开工有点早
“既然已经在进行关于非法倒**有土地使用权的刑事案件审理,那么这一转让有可能会是无效的,此时就开工多少有点早了。”江苏金伙伴律师事务所的徐宏伟律师表示,如果未来土地所有权发生变更,那么现在在该地块上面进行建设的业主可能就要承担相关损失,因为“案发后仍然进行建设,明知可能造成损失,放任损失发生,造成损失扩大的话,只能自己承担。”
-链接
南通有人非法倒**土使用权 法院是怎么判的?
据报道,由南通市崇川区检察院公诉的石某合同诈骗、买**家机关印章及倒卖土地使用权一案,近日在崇川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石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犯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犯买**家机关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据悉,该案也是该市近年来首例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案。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查明,2006年8月,石某为倒卖土地使用权牟取利益,以台湾人崔某的名义,在如东注册成立了日光食品(江苏)有限公司(下称"日光")。2006年年底,日光公司与南通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关于南通开发区同兴路北、振兴路南47135.85平方米(约合70.70亩)工业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此后,石某在仅交付小部分土地出让金和未有任何投资的情况下,以转让日光公司股权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2007年2月至3月间,石某在日光公司尚未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同时与长江国际能源(香港)有限公司保某、南通中信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以及王某洽谈以转让股权的形式,倒卖土地使用权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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