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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小哥总体评价不错,但是也有些外卖小哥不像话,骑着电动车在马路上乱窜,引起人们的反感不说,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2021年8月26日,《常州晚报》第7版刊发了一则社会新闻,标题为:“被外卖骑手撞伤,法院帮忙讨回赔偿款”。 新闻说,金坛人赵某,在马路上正常驾驶电动车,被一个外卖小哥袁某骑着电动车撞了。赵某骨折,住院治疗。交警认定外卖小哥袁某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谁知事后不久,袁某因盗窃被判刑入狱。赵某向袁某索赔不成,于是向金坛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袁某以及外卖平台运营商和服务供应商公司、保险公司等,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住院费、鉴定费及精神抚慰金等26万余元。” 从新闻报道看,赵某被撞,属于无妄之灾。外卖小哥袁某全责,意味着袁某存在明显的交通违章行为。正常情况下,袁某应当赔偿受害人赵某的全部损失。但是袁某事后因盗窃入狱服刑,显然无力赔付。找外卖运营平台?或者找袁某的服务供应商?这个就有点麻烦了。此前国内有过相关新闻报道,在类似的交通事故中,平台也好,供应商也罢,总是有各种理由推诿扯皮,很难解决。 新闻说,金坛法院承办法官刘希宁立即着手搜集骑手袁某当日订单和网络数据,同时积极与原、被告多方进行沟通,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由被告供应商公司赔偿11万余元、保险公司赔偿14万元。 作为读者,本来觉得这个案子十分棘手,赵某想达到自己的诉讼请求十分困难。没想到金坛法院的法官很厉害,三下五除二就将这个问题解决了。原告赵某诉求26万元,实际赔付25万元。应当说,原告赵某的诉讼请求基本上得到了满足。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在与大企业、大平台对簿公堂的时候,竟然轻松达到了诉讼请求,这可真是不容易!现实生活,偶尔会一些大单位“仗势欺人”,与处于弱势地位的个人发生矛盾与纠纷时,往往利用其自身的法务优势、财务优势,与个人大打官司,把个人“肥的拖瘦、瘦的拖疲”,让个人身心俱疲。就《常州晚报》的这则新闻看,金坛法院的承办法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较好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维护了受害者的权益,让个人面对大单位不落下风。金坛法院,值得好评。承办法官,值得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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