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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3岁的邓某是金坛儒林人,邓之前是一名电梯工,但对机械方面很感兴趣,闲暇时又爱好打鸟,便琢磨着自制猎枪,为了掩人耳目,就在自家利用钳子、锉刀等工具自制枪支的枪管、扳机、枪托等。
去年7月,邓某上网搜索学习枪支改装知识,通过打磨制成一支能够击发的气枪。邓偶尔在屋外试枪,被邻居计某以及他的外甥陈某看到了,计某于是也想要一支枪。 邓某等三人决定分工协作,再改良制造一支杀伤力更强的气枪。48岁的计某负责枪托、枪柄的焊接、组装等。而年轻的陈某则负责网购瞄准器、气阀等部件。据陈某交代,他是在自己家电脑上,通过淘宝淘到的。一共买了几个零件?三个红外线(瞄准器),三个手滑阀,还有一包钢珠弹。 在3人的分工协作下,很快,两把长一米多带有瞄准镜的气枪被制造出来,虽然枪看上去比较简陋,不过具有一定的杀伤力,能在5米内精准射击。 去年8月23日,邓某等3人携带自制的两支气枪、一包钢珠弹到大涪山试枪、打鸟,结果被群众举报。在打鸟返回途中,3人被民警抓个正着,当场被缴获两支枪、165颗钢珠以及20余只被打死的鸟。经公安部门鉴定,两支自制气枪虽然只是利用气压做动力,不过仍然具有很大的杀伤力,属于枪支。 今年5月,邓某、计某等3人被起诉到金坛法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家严格管制枪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庭审时,3人当庭表示认罪。 据公诉人指控:3名被告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购买枪支部件,非法制造两支气枪,危害公共安全,建议判处有期徒刑1年到2年不等。法庭将择日宣判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