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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崔某在某酒店地下一层多次组织妇女卖淫,并粘贴广告,以招“前台服务员”的名义招聘卖淫女。一名求职者应聘后拒绝卖淫,并于事后报警,公安机关根据线索端掉了开门仅一个月的卖淫窝点。记者昨日获悉,崔某因组织卖淫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
承包客房组织卖淫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7月中旬至8月24日,被告人崔某同朱某、王某(该二人已判刑)等人在西城区某酒店地下一层客房内,多次组织安排多名卖淫女子与嫖客进行卖淫嫖娼活动。2011年8月24日公安民警在该酒店地下一层现场查获多名卖淫嫖娼违法行为人。
后崔某于2015年10月20日夜间在密云进京检查站被民警查获归案。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崔某无视法律,组织多人多次实施卖淫活动,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应以组织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崔某对于检方的指控并未提出异议。酒店服务生王某作证称,2011年7月中旬他到该酒店工作。“地下一层有7间客房,被人承包了,经理姓崔。‘小姐’平时在房间休息,来客人后,有人会领着客人挑‘小姐’。”王某说,客人挑完后,服务生开房间。客人出来后会将嫖资1000元交给服务生,服务生再将房号、“小姐”名字进行记账。“服务生一般下午3点上班,晚上9点以后客人最多,凌晨2、3点下班。”王某称,这里只接待熟客介绍的,有几个人专门往这里带嫖客,这些人再从中提成。
另一位证人谢某称,包括她在内约有十几个女孩在酒店地下一层卖淫,每次挣400元钱,老板要求她们不许留客人的联系方式,也不许跟客人谈价钱。
曾经自首组织卖淫
2011年9月18日,崔某因涉嫌组织卖淫被上网追逃。2012年12月间,崔某携带未满2周岁的儿子到西城区看守所投案自首。崔某反映在家与妻子发生家庭纠纷,妻子离家出走不知去向,孩子无人照看。
公安机关认为崔某已有投案自首打算,不会继续潜逃。为核实崔某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民警还带领崔某到其在京住处查找其妻子,其妻子确实未在家,随后民警告知崔某安顿好孩子后投案自首,不过此后崔某并未自动投案,直至2015年10月民警将崔某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崔某组织他人卖淫,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卖淫罪,应依法惩处。最终,法院一审判处崔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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