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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1-10-16 10: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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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向刘副市长反映了此事,全文如下:尊敬的刘副市长,您好!
有一事给您添麻烦了,就是:
老百姓的房子给他们拆了,要办房产证理应无偿提供必要的资料为民服务,作为部门领导,办事员有责任有义务帮助老百姓做好此事,有的手续老百姓可以说不知道,但是国家公务员,所有的工作人员不应该和老百姓一样的素质,一样的修养和一样的水平,也跟着说不知道,更不应该故意刁难,克扣,绕圈子,使其多走弯路,增加难度增加压力,从而浪费时间浪费精力,还在后面心安理得,得意洋洋,看笑话,应该制定出一个规范的办事流程指南或采取统一办理的管理方式。
因为我和他们签订了协议,而老子和儿子分户是天经地义的事,对我所提要求如有不合理不合法之处应一概拒绝,就当手续办到接近尾声的时候突然冒出一句说不好办,要我从头再来,且要修改协议,这可不是一句话的事哦,此时我晕了,为什么不早说呢?她说所有的工作人员都知道,这事情就大了,改就改吧,第一次是擅自更改,我这是第二次改了,不免总有点情绪,就说了一句,“那快看了我跑了好玩哒?‘’,理应可以谅解,可是不得了了,我还没发火,身为拆迁公司总经理的蔡某人便泼然大怒,暴跳如雷,尖着嗓子破口大骂“你有病,你脑子坏了!我知道什么事?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说话?''等污言脏语,不堪入耳,同时还挽起袖管准备大打出手,终因众人拖开他,才避免事态扩大,请问一位弱不进风的残疾人能经得起他这样吗?我何罪之有?是国家哪条法律允许的?而且是弱势群体的残疾军人,是敌我矛盾吗?有必要置于死地吗?他这叫没病,脑子不坏?像他这种野蛮暴力态度只会把事态扩大,有必要吗?是和谐社会吗?不觉得出格吗?受不到舆论的谴责吗?不问心无愧吗?政府有关部门会包庇他吗?人民会答应他吗?法律允许吗?他就这么无知疯狂吗?他是从哪个山上下来的啊?还配在这个岗位上吗?除了他就没人干了吗?这也太嚣张,太野蛮,太暴力了吧?残疾人就这么好欺负吗?假如有人和他一般见识的话,那后果会怎样呢?或者是想着要报复他的话,那事情不是没完没了了吗?
办理一个房产证要花费好长的时间,甚至几个月的时间,离指挥部的地点有好几公里路,光复印两次就将近百来元钱,而且不是一次性印完,就误工工资不算,还有别的损失,同时涉及到税收和精神方面的损失,来回跑得次数不下几十次,从指挥部跑到房屋开发公司,从开发公司楼上跑到楼下,到大队盖章,再到乡政府,拆迁公司,再回到拆迁指挥部,找这个找哪个,要办好几天再到审批中心,审批中心也要好几天,再到房产公司也要好几天,到目前为止,本人始终处于未办理好状态,每个部门都要从楼上跑到楼下,复印了一次又一次,何况要我二次重办啊,我的天啦!我是50多岁的残疾人,家属患有癌症啊,我冤啊,我简直哭笑不得哦,我曾打电话给他说不好办的事,他说''不好办就不好办吧,与我有什么关系?,不好办就别办了,你这种人我根本就看不起你!’’大家听听,这那像共产党的干部在说话啊,还有很多人在等着办事哦.....。为什么没有一个规范的办事流程?为什么不尽告知义务?不可以统一办理吗?难道这就是领导者的水平吗?部门与部门之间不衔接不沟通不开会不交代吗?作为领导干部不需要了解吗?就算不了解也要耐心解释清楚,否则就不配在此岗位,我觉得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和委屈,此事在网站论坛发表受到了广大网友的大力主持,我相信政府有关部门绝对不可能听之仍之,恳请刘副市长从关心照顾残疾人的角度出发将此事核实清楚,为消除其隐患,一定要有严肃处理的结果,还老百姓一个公道!以解民心。
投诉人:
2011.10.11残奥会开幕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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