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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本人于2014年11月17日凌晨2点在金坛某小区内与一出租车相撞,经交警事故判定为出租车全责(已签字确认)。双方车子与当日拿到各自的修理厂去修,因本人车子损坏比较严重,所以将车拖至金坛宝尊4S 店去维修,至11月底,车子已经修好,维修费用为89055元,有太平洋保险的定损单,太保也认可这个数目。那么本人就开始为提车事宜做了很多工作,不管是去交警那边拿材料也好,与出租车公司交涉也好,还有与太保协商处理这个事故。本来是想通过交警将车损的理赔款直接打至我的账户或者4S店账户,结果对方出租车公司不同意,最终协调将双方的车损维修款全部打至出租车公司账户,我也认可了。
事情本来是很简单,但是目前又卡在保险公司的发票事宜,由于保险公司说理赔需要维修的正规发票,然后上报,拨款,于是就此我又与金坛宝尊4S店协商先开具发票,等钱到账之后,我再拿相关手续去将钱打至4S店账上,经几次沟通,无解!4S一定要求先付钱,再开具发票。因为涉及的维修金额达近9万元,让我一次拿这么多钱先垫付是不太实际的,换做普通人来说,都是不可能一下子拿出这么多钱来(富二代除外)。截止发帖为止,最后一个电话与4S店打完的结果是,4S店说一定要先付钱,保险公司一定要有发票,那么,事情就僵在这里了。
本来事情很简单,为了一个维修款,将皮球踢来踢去,我已经近2个月没开到车了啊!!
补充一句:车子从去年的11月17日,一直到今天,一直没开,一直是压在4S店。说句难听的,就算车子修了9万,我车子压在4S店做担保,难道车子不值9万块钱?此事到本月的17日已整满2个月,将这件事情发到这里来,是希望能借助网络的力量,将此事调解,我是没办法了,希望大家能帮帮我!
如果有需要,我可以上传事故处理单照片,定损单等相关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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