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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主妇时代 于 2014-12-11 09:41 编辑
金坛市金城镇居民宋先生日前向记者反映,12月6日,常州一家医院到该镇某村进行义诊,活动开始后不久,金坛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就赶到现场,叫停了义诊。宋先生很纳闷,义诊是为老百姓办实事,为何会被相关部门叫停?
记者昨天从金坛市卫生局了解到,12月6日,金坛市卫生监督所接到市民举报,称有人在金城镇南戴村进行医疗活动,执法人员当即赶到举报地点,发现是常州一家部队医院在开展义诊活动。根据相关规定,义诊的组织单位在开展义诊活动前,需向义诊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但这家部队医院并未备案,同时提供不出义诊人员的相关证明文件,根据规定,执法人员中止了他们的医疗活动。目前,这家部队医院正在积极履行相关手续,手续完备后再开展医疗活动。
据了解,参加义诊进行医疗、预防、保健咨询活动的人员必须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执业注册的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参加义诊需经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并在义诊时佩带本机构统一印制的胸卡。以下六种行为属非法行为,市民一经发现可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擅自组织的义诊;组织非法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非医务人员参加的义诊;在义诊活动中推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等;非法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等广告或从事其他商业活动;超出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义诊内容,擅自变更义诊时间、地点;在义诊中进行封建迷信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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