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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下午6点不到,金坛一家副食品批发市场,25岁的汪推开一家喜糖店的门。
“要不要买糖?”女老板小珍热情地迎了上来。
“先看看。”汪边说边走到角落里看糖。正在这时,一对夫妻找小珍买香烟和酒,付了她2600元的现金。小珍将钱收到了一个咖啡色的小包里,并顺手将包放在货架下面。
“我想要300份糖!”汪忽然开口说。
小珍连做两笔生意,不由喜上眉梢,赶紧让弟媳妇和儿子一起帮汪包糖。
“你坐啊。”看汪一直站着,小珍招呼她随便找个地方坐下。汪在小珍放包的货架前的一张老板椅上坐下了。
“我去把车开过来。”十多分钟后,汪忽然站起身来,称要出门一趟。
小珍感觉不太对,想起隔壁糖店几个月前也是一个女人来买糖,最后钱被偷走了的那件事情。小珍走上前,打开自己的小包一看,果然包里只剩下300元了。
“我的钱呢?”小珍拦住了准备出门的汪。
“我哪知道你的钱。”汪将自己带过来的包打开,“看吧,我的包里没钱。”
“那你把你的包给我查一下。”小珍提了要求。
这时,汪的脚抖了起来,从包里一个钱包里拿出一把钱交给了小珍。
“这是你的钱?这不是刚才那个买烟的人给我的钱吗?”小珍火了。
汪的脸一下煞白,低了头不说话。小珍看她一副可怜的样子,不由心软:“你走吧,你这样年轻,以后不要再做这种事情了。”
汪走后,小珍跑到隔壁喜糖店找店老板小杨说了自己差点被偷的遭遇,小杨二话不说,追了出去,抓住了汪。
汪边挣扎边哭:“这次真的完了。我也没办法,我怕养不活自己的孩子才这么做的。”
2010年,汪就因为盗窃罪被金坛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当时汪的孩子才六个月大。法官考虑到她有孩子需要照顾,给予她监外执行。可是汪没有工作,丈夫的收入也很微薄,罚款也是借的,两个人根本养不活孩子。自今年四月起,汪带着孩子,在自己朋友的店里成功地偷了三次后,一发不可收拾,饭店、服饰店,只要有机会,她就会想办法偷钱。
因涉嫌盗窃罪,犯罪嫌疑人汪某被金坛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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