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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两位年迈的老人因为琐事产生纠纷,甚至动了手,导致80多岁的吴大爷受伤。打人者是吴大爷的邻居,也是他的侄女——年过七旬的吴阿姨。近日,金坛法院判决吴阿姨承担70%的赔偿责任。 去年10月12日中午,吴大爷和侄女婿吴某等人在另一村民家聊天,正当他们为责任田一事争论时,吴阿姨闻讯赶来。由于吴大爷此前曾辱骂过她,吴阿姨心有怨愤,便当场辱骂了吴大爷,双方发生口角后,吴阿姨动手打了吴大爷,双方互相推搡起来。在此过程中,一旁的吴某不仅没有劝架,还怂恿妻子打吴大爷耳光,导致其脸部受伤。当天,吴大爷到医院检查,经诊断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十天后,他身体有所好转出院,共花去医疗费5000多元。 因多次协商未果,今年初,吴大爷诉至法院,要求侄女夫妇赔偿医疗费等共6500余元。 法院认为,在这起纠纷中,吴阿姨先动手打了吴大爷,已然存在过错,其作为小辈对长辈动手更属不该,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不过,事情的起因是吴大爷曾辱骂过吴阿姨,在纠纷过程中他也动手打了人,亦存在过错,可以减轻吴阿姨的民事赔偿责任。考虑到双方的年纪、社会关系、纠纷过程中的优劣势,法院确定吴阿姨承担70%的责任,即赔偿42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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