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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аdmin 于 2011-10-26 09:52 编辑
老百姓的房子给你们拆了,要办房产证理应无偿提供必要的资料为民服务,作为部门领导,办事员有责任有义务帮助老百姓做好此事,有的手续老百姓可以说不知道,但是国家公务员,所有的工作人员不应该和老百姓一样的素质,一样的修养和一样的水平,也跟着说不知道,更不应该故意刁难,克扣,绕圈子,使其多走弯路,增加难度增加压力,从而浪费时间浪费精力,还在后面心安理得,得意洋洋,看笑话,应该制定出一个规范的办事流程指南或采取统一办理的管理方式,因为我和他们签订了协议,而且老子和儿子分户是天经地义的事,就当手续办到接近尾声的时候突然冒出一句说不好办,要我从头再来,且要修改协议,这可不是一句话的事哦,此时我晕了,为什么不早说呢?这就是本文的开头,改就改吧,总有点情绪,不免就说了一句,“那快看了我跑了好玩哒?‘’,理应可以谅解,可是不得了了,我还没发火,身为拆迁公司总经理的蔡某人便泼然大怒,尖着嗓子破口大骂“你有病,你脑子坏了!我知道什么事?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说话?''等污言脏语,不堪入耳,同时还挽起袖管准备大打出手,终因众人拖开他才避免事态扩大,请问一位弱不进风的残疾人能经得起他这样吗?我何罪之有?是国家哪条法律允许的?而且是弱势群体的残疾军人,是敌我矛盾吗?有必须要置于死地吗?你这叫没病,脑子不坏?你这种野蛮暴力态度只会把事态扩大,有必要吗?是和谐社会吗?不觉得出格吗?受不到舆论的谴责吗?不问心无愧吗?政府会包庇你吗?人民会答应你吗?法律允许吗?你就这么无知吗?你是从哪个山上下来的啊?我相信,自会有定论,有结果。
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和努力,刘副市长与高乡长已致电给楼主,事情已得到基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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