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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违法犯罪的行为都应该由司法机关依据法律进行审判,最后作出公正的判决。对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一些受害人会使用以暴制暴的方式进行报复,最后难免会因为触犯法律而走上审判席。虽然被害人亲自动手报了仇,但报复的同时,自己也变成了加害人,这并不是理智的行为。 据媒体报道,近日,江苏宿迁检察院公布了一起案件,其内容匪夷所思,令人惊掉大牙。51岁的女子王某被64岁的男子陈某强奸后,选择亲自“惩罚”嫌疑人,将陈某的生殖器剪掉,致使王某死亡。
据了解,2019年6月,陈某在自己家中将王某强奸,这时候的陈某已经64岁了,这件事对王某的影响很大,心理上受到了很大的冲击。王某并没有选择用法律的方式解决问题,而是产生了亲自复仇的想法。 大约一个月后,王某携带作案工具,再次来到陈某家中,在陈某吃饭的时候,王某趁陈某不注意将事先准备好的安眠药放进陈某的水杯里,为了取得较好的效果,陈某一次就放了七八粒安眠药。
陈某在喝水后果然很快就睡着了,趁此机会,王某展开了复仇行动。王某先用丝袜勒住陈某的脖子,随后用剪刀剪去了陈某的生殖器,最后,陈某因失血过多死亡。 王某因为涉嫌故意杀人被拘留,其审判结果尚未公布。然而,王某的行为却被一些网友叫好,大呼“干得漂亮”,甚至有人发起众筹给王某请律师。
诚然,陈某的行为实属罪大恶极,但是王某的复仇做法并不符合国家法律,如果每个人都在受到伤害后采取报复的行为,那么法律的意义何在?司法机关和审判机关存在的意义何在?只有维护法律的权威,才能真正让法律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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