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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每期的《金沙周刊》上都有一份金坛市交巡警大队发布的公告,一批密密麻麻的车牌号“光荣”上榜,刊登一个号码就意味着有一辆车闯了一次红灯,有的相同的车牌号在公告上重复出现,表明该车在一周之内屡次闯红灯。
事实上,在金坛大街上闯红灯的绝不仅仅是汽车,摩托车、自行车、三轮车、行人闯红灯,在每个十字路口都可以看到,其频率远高于汽车。如此景况,与我们正在进行的“新三创”活动颇不和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最根本的力量是什么?单靠政府的行政力量是不可能完成的,还需要市民的全力支持和配合。可以说,没有文明的市民便没有文明的城市。但我们这个城市的一些居民,似乎并不把“闯红灯”看作是不文明的举动。也许,我们曾经习惯于在红绿灯面前我行我素,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无疑是我们借以提高全体市民文明素养的一次大好机会。而要获得这样的荣誉,则需要我们全体金坛人用实际行动来证明。
我们不排除在闯红灯的人群中有外来人员混杂其中,但这不是我们回避这个话题的理由。张家港市曾经这样自豪地宣称:只要在张家港市看到街头剥橘子皮随手乱扔的人肯定不是张家港人,张家港人剥了橘子皮毫无疑问会装在自己的塑料袋里。那么,今天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金坛是不是也可以这样套用:在金坛大街上闯红灯的肯定是外地人,金坛人在大街上不会闯红灯。可我相信许多人在作这样的表述时会心虚,底气不足,至少笔者和身边的朋友是如此感觉。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小学生都知道的道理,为何在成人世界里会有那么多人患上“色盲症”?公共道德观念的淡薄是最重要的原因。我不能设想,那些接送孩子上学闯了红灯的家长,怎样回答孩子“老师说红灯停绿灯行,可你怎么闯红灯啊”这样的责问。无论答案怎样滴水不漏,我相信都无法抹去孩子心头的疑云,对孩子造成的负面影响也是肯定的。因为家长用自己的行动传递给孩子一个错误的信息:有些社会规则是可以漠视践踏的。如果长此以往,那么在孩子幼小的心灵上就会深深打上这样的烙印,进而带入成人社会,这就必然导致诚信的缺失。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闯红灯也是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其实,小小的红绿灯它所折射的是一种社会规范,一个道德准则,一次庄重承诺。一个社会人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处理各种关系一定都应当遵循相应的准则,这样的社会才是健全的社会。为了文明城市的荣誉,让我们就从遵守基本交通规则做起,同时,也是对你和他人生命的尊重。
作者:邢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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