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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
不动产登记信息3年后可查 学者:谁都能查不符法理 昨天下午,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常务副局长冷**在中国政府网举行的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访谈中提到,2014年基本完成各级职责整合,建立基础性制度;2015年健全配套制度,平稳有序实施;2016年全面形成制度体系,正常有效运行;2017年实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 冷**表示,对于如何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我们的总体安排是,从2014年开始,力争1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各级职责整合和基础制度建设;2年左右时间逐步衔接过渡,统一规范实施;3年左右时间全面建立并完善各项制度;4年左右时间建立有效运行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即:2014年基本完成各级职责整合,建立基础性制度;2015年健全配套制度,平稳有序实施;2016年全面形成制度体系,正常有效运行;2017年实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 中国社会科学院长城学者孙宪忠在访谈中指出,从法理上来讲,“让不动产信息充分公开,让大家都能够查询”,是有缺陷的。为了保护交易主体的合法利益和秩序,需要建立一个风险防范的机制,只有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才有权利去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 今年8月15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确保公安、税务、工商、审计等部门,要与登记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并保证权利人、相关利害关系人可依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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