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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金坛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坛发改价[2013]49号)文件精神,本市自2013年11月1日起对民用管道天然气调整,并实行天然气阶梯气价。
具体内容如下:
1、自2013年11月1日起,金坛市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从现行的2.2元/立方米调整为2.45元/立方米。
2、天然气民用户阶梯气价按年度执行,按每年度1月至12月抄表量统计。户籍人口4人以下(含4人)的家庭用户,每户家庭年第一阶梯基数为600立方,年用气量累计不超过 “第一阶梯基数”的,执行“基础气价”2.45元/立方米,超过“第一阶梯基数”的部分执行第二阶梯气价,按2.94元/ 立方米结算。
3、户籍人口4人以上的家庭用户,第一阶梯基数为660立方。
4、2013年11月1日起的第一次抄表气量仍按原价格结算,第二次抄表执行调整后的价格。
5、户籍人口4人以上的客户,请于2013年12月31日前携带与用气地址相同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前往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西门大街68号)办理第一阶梯基数变更申请手续。如不及时办理申请手续,我公司将默认为户籍人口4人以下的家庭用户。
咨询电话:82881009。谢谢您的支持!【金坛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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