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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9点30分,金坛市公安局城区中队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会议主要汇报了1988年在金坛县发生的一起恶性入店盗窃抢劫案的侦破始末,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和荣、党委委员刑警大队大队长黄建平出席了会议。
1988年1月26日上午5点40分,金坛县公安局值班室接到报警称:工业品商场有犯罪分子入店盗窃,并将两名女值班员打伤。接到报警后,时任县公安局局长张志福、副局长朱金荣率领侦技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并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工作。
经调查,1988年1月25日晚,犯罪嫌疑人翻窗进入工业品商场,采用玻璃瓶砸、刀刺、手卡等手段将商场l两位女值班人员张某、谢某打伤以至昏迷,在误以为二人已死的情况下在商场内实施盗窃,并在逃跑前点燃值班室被褥,企图毁尸灭迹,后张、谢二人苏醒后将火扑灭并报警。
据现场的勘查,犯罪嫌疑人是从工业品商场气窗进入现场,商场内部翻动较大,值班室内有明显的打斗过的痕迹,床铺及地面遗留多处血迹,现场提取了重要的痕迹物证。经法医检验,受害人张、谢二人头面部及手臂多处受伤,符合他人持玻璃瓶打击、单刀小刃刺戳所致。
该案发生后,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当时县公安局调集大批警力全力开展侦查。因当时技术条件限制,案件侦破工作陷入僵局。但一直以来,我市公安局一直未放弃对该案的侦查工作。
2013年9月,在江苏省开展的“破案会战”中,市公安局刑侦部门在梳理历年未破重大刑事案件时,将该案现场提取到的痕迹物证在全国进行滚动比对,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王宏铎(男,汉族,江苏省溧水县人)。经调查发现,王宏铎自1976年至今,已因多次盗窃、抢劫被7次判刑,此前因犯抢劫、盗窃罪在无锡监狱服刑。经分析,王宏铎有重大嫌疑。
10月15日,王宏铎被依法押回我市公安局重审,副市长、公安局长杨金忠多次前往指导案件的侦办工作,要求专案组人员深入细致、树立信心、鼓足干劲,迅速破获这起恶性案件。专案组全体人员客服案件时间跨度大、嫌疑人抗罪心理严重、证据收集固定困难等实际情况,全力开展案件攻坚。
在专案组的强大攻势下,在准备充分的审讯人员和确凿的证据面前,王宏铎很快交代了当年的犯罪事实。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王宏铎当年流窜到金坛伺机作案,在翻窗进入工业品商场实施盗窃过程中被值班人员发现,为避免被抓获,遂手持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对两名值班女子上身和头部疯狂刺戳,看到二人倒地不动后继续实施盗窃,窃得衣服、现金、收录机等物品,并在逃离现场前放火焚烧床铺被褥,意图毁尸灭迹。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宏铎已被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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