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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有些人随性惯了, 这分啊就不够用了! 于是,一些“黄牛”嗅到了商机。
小布要告诉大家! 绝!对!不!可!以! 不管“买分”还是“卖分” 都是违法的 而且后果很严重!
以案说法
12月5号,牛塘派出所民警经过前期缜密侦查,在常州车管所当场抓获了一名“黄牛”贺某和卖分人员孙某。
当天,孙某经贺某介绍特地从金坛赶来替他人销分,实际帮人代扣了9分。
经审讯,贺某长期做“黄牛”替人销分,孙某卖分则是为了赚点钱。一般黄牛收购一分在90元左右,但他卖的话少则100多元一分,多则300—400元一分。
小布从警方了解到,机动车驾驶证“买分卖分”、“替人销分”行为均属于治安违法行为,行为名称是“提供虚假证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规定,“提供虚假证言,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买卖驾驶证积分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工作的正常秩序,在买卖积分违法行为中不仅“卖分”违法,“买分”的第三方和中间委托人的行为也同样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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