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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的两家公司是:
涉事的两家企业分别是:
1. 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608125194R),地址:新北区新桥大街牡丹珑庭大厦20层 法人代表:史荣飞
2.常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MA1UQ827XH),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街道龙栖路1号 法人代表:钱剑勇
为了突出自身的交通优势,隶属于碧桂园国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常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了广告宣传:“我在地铁口,你在哪”,黑牡丹房地产牡丹三江公园位于偏远的地方,交通不便,常州的当地国有企业,黑牡丹置业,在牡丹珑庭大厦外立面挂出横幅予以回击:“你在高铁抖,我在公园逛”,讽刺碧桂园壹号天禧楼盘,靠近京沪高铁,噪音太大。
这两家房地产公司的公共口号相互攻击的行为并非简单的商业行为。他们在公众面前互相攻击。他们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原因如下:“两个购房者是竞争对手,在法律意义上经营产品性质相同,从悬挂广告横幅的内容,故意贬低对手的行为” ,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经营者不得制造、以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并损害竞争对手商业声誉的声誉、”。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9条第7款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违反良好的社会习俗。第13条规定,广告不得使其他人的商品或服务贬值。生产者和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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