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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完美容,脸上竟起了红疹,薛埠的李女士要求美容店退款并赔偿,可美容店老板以其是过敏体质为由,只肯退款,不愿赔偿。近日,在金坛区市场监管局薛埠分局的调解下,李女士不仅拿到了退款,还获得1000元赔偿。
8月23日,李女士在金坛某美容店以990元的活动价团了一张券,可做10次清洁+补水。9月1日,她到该美容店做了一次美容,结果脸上竟起了红疹,极度瘙痒。于是,李女士找到美容店老板,要求退回990元,并索赔1000元医药费。美容店老板认为,出现红疹并不是产品和服务存在问题,而是李女士自身是过敏体质导致,只同意退款990元,不同意额外赔偿。
市场监管人员指出,《消保法》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美容店在操作前不给消费者做皮肤测试,导致其皮肤过敏,出现不良反应,责任在店方,希望店方能妥善解决此纠纷。经过耐心调解,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李女士接受了美容院990元的退款和1000元的赔偿。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一定要到正规的美容院做美容护肤,过敏性皮肤者尤其要高度注意美容护肤产品的使用,做之前一定要进行皮肤测试,如果有过敏症状,立即停用该产品。同时,要将相关购物凭证保存一定的时间,与商家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到相关部门投诉。
来源: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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