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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良常人 于 2011-10-11 08:34 编辑
成果:两个多月来,已成功化解各类纠纷61件
“委员会成立至今,上门的全是物业状告业主不缴物业费。”法院诉调对接办公室戴法官有些无奈,他告诉记者,委员会成立不是为了帮助物业公司追缴费用,而是希望双方有一个平台,让业主与物业能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协商调解,“以前业主不是碍于情面,就是嫌诉讼程序过于复杂,都不愿意与物业直接交涉,转而不交物业费,两者的关系只会陷入恶性循环。”
案例1:遇上遗留问题,委员会“召回”开发商
2011年2月,金坛滨河广场小区的纪女士发现自家住房的墙壁出现了裂缝。找到物业公司,被告知这是房屋质量问题,是开发商遗留下来的,物业修不了。虽然物业为纪女士修补了墙面,可是没过多久,另一面墙又裂了。
纪女士称,房子不修好,就别想收到物业费。
调解委员会得知后,多次联系了开发商。2011年7月,开发商承诺为纪女士维修墙面,并保证会对房屋的质量进行跟踪。纪女士在得到满意的答复后,补全了欠缴的物业费。
案例2:对邻居开不了的口,委员会上门帮你说
2011年年初,司马坊物业服务公司状告业主方先生,拖欠物业费3000余元。
案件移交到调解委员会后,调解人员多次上门调查,了解了方先生拖欠物业费的原因——公共部位有违建。
与方先生同层的两户居民,在走廊两端各拦起了一道门,给自家圈了面积,影响了公共部位的通行。方先生向物业反映了多次,却迟迟得不到解决。对此,方先生认为,出现违章“圈地”,物业前期没有及时制止,后来又不帮着拆除,实在说不过去。
调解人员认为,在违章搭建这个事上,是物业首先没有处理好,但物业没有执法权,面对违建不能实行强拆,业主也不能因此而拒绝缴纳物业费。经过调解员协调,物业撤消了对方先生的起诉,方先生也接受委员会的协调,而调解委员会则负责出面劝邻居拆除违章。
案例3:多方协调重新规划停车位,矛盾缓和了
金坛市一某小区,由于内部车位不够,车辆进入小区每次都要缴纳1元停车费,业主也不例外,此举遭到了业主的强烈不满。业主认为,小区缺少车位是是客观事实,但物业公司也没有细心规划好小区的车位,此外作为小区的住户,理所当然不用缴纳一元的停车费。就在2011年元旦期间,该小区多次出现业主开车堵门,与小区保安发生摩擦的事件。
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业主投诉后了解到,小区06年交付时,整个小区只有9辆车,到了2011年已上升到了270多辆,车位供不应求。
调解委员会首先让物业公司重新规划小区车位状况,将绿化改成绿基,既保留了原本的绿草地,也让更多的车有处停。绿化带改造后,可以增加停车100多辆。随后又建议物业尽可能开辟小区外的道路,在不影响行人安全的情况下,对小区外的一段小路进行划格规划。
经过调解委员会的多方协调,小区停止了车辆进入小区的收费,业主们对于目前的停车位规划也非常满意。
案例4:协调,有时中间人的身份是确很重要
金坛一小区乙单元二楼业主反映,一楼店面房自从开了理发店后,躺在床上听到的都是楼下的音乐声。吹风机呼呼地吹,空调加了一部又一部,几乎24小时运转。物管、居委会上门调节多次无果。
调解委员会接报后,首先核查了理发店的相关资质,并且要求理发店整改音响扰民情况。理发店接受调解,并且拆除了一部正对着业主窗户的空调。业主表示,类似的纠纷,不仅要有人帮着“开口”调解,还在于谁帮着“开口”。
调解委员会6月28日成立,两个多月来已成功化解各类物业纠纷61件。从受理的纠纷数量看,80%以上是双方主动找上门来寻求解决的,这也说明这一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纠纷解决途径,逐渐被社会认同和接受,“不过这些纠纷中,那种物业公司自身存在缺陷的比较难调解,其他四大矛盾,只要双方愿意坐下来,都可能成功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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