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前鱼灯
一、历史沿革
指前鱼灯起因于长荡湖渔民的取兆讨吉习俗,至今已有6代120多年的历史。
指前芦家村地处指前镇的最南部,连接长荡湖北岸,南与溧阳上黄交界,东与宜兴接壤。由于世代生活在长荡湖边,旧时人们大都以捕鱼为生。晚上,下湖捕鱼的渔民们将灯盏挂在船头或船梢上,一是捕鱼时在湖船上照明,二是保佑平安,祁求多捕鱼虾。接着,该习俗从捕鱼船上移至湖岸家屋,并在村中民户竞相效仿,形成了按农历约定月日,在各家屋舍“上灯”和“落灯”的风俗习惯,所张挂的灯也逐渐被人们制成各种象形“鱼”类。此后,随着鱼灯品种和样式的逐步进化,又由屋舍张挂延衍演变为孩子们嬉闹舞动的吉祥玩具,继而成为一种融含地域生活内容的娱乐表演样式。
二、表演场合与时间
一般在过年、庙会和喜庆场合,或者应邀到户主家中表演。表演的时间多为晚上。
三、表演形式与内容
从表演形式上看,调鱼灯是以鱼为主要道具的一种民间舞蹈。其“鱼”的形状有“鲤鱼”、“鲫鱼”、“鲢鱼”、“青鱼”、“草鱼”、和“龟”、“蟹”、“虾”、“蚌”等等,但渔民们认为上不了桌面的鱼(如黑鱼、铲条鱼等)不在其列。鱼灯的表演者一律为男性,多是十几岁的男孩(其中的女角色也由男孩装扮)。旧时表演仅需十多人,现时表演往往要百余人。
鱼灯表演前(按从前规距,表演者需先到庙里敬菩萨),先沿附近村镇所有路巷周游一圈,然后从上首开始每家每户依次光临。每到一户,主人家皆要鸣放爆竹以示“接鱼”。鱼灯进屋后(鱼灯进屋时忌碰撞主人家的门框),表演者要唱歌说吉利话,还要给主人家送一对蜡烛,意为“送灯”。鱼灯出门离开时,主人则会递上红包喜钱或香烟等物以示感谢。待每家每户“送灯”完毕,便集中在一个大场上开始表演。
演出正式开始时,先放三记响铳,以吆集人群,然后是“串阵”。“串阵”时,一条横幅,一杆号旗,两杆幡旗,两只高灯和四把大伞(伞上有灯)在前,三班大锣大鼓一前两后呈三角形开路上场,以“鲤鱼”为首,12条“鱼”偕12个“渔婆”和“龟”、“虾”、“蟹”、“蚌”等水族依对次跟上,随后是两只彩船(船中间1人舞船,前面1人撑篙,后面1人划浆或摇橹),4个兹巴,4个掷火篮(流星球),两条小龙(龙是硬纸做的)。“串阵”以鱼灯队形的不断变化,串舞成“梅花阵”。“串阵”后,鱼灯队边摆出字形边唱歌。所摆的字均与社会情景相关并顺乎民心,如“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等。所唱的歌除曲子是固定的民间小调外,歌词都是表演者们视情即兴自编的,其中含少量的“荤”成份。当然,现在都已是健康向上的内容了。接着是“走连贯”,所有鱼灯面对面从各自的右侧方向,与前面的人相接,以“花步绕串”走过每一盏鱼灯。表演结束时,龙、幡旗、横幅和火流星先走,接着是鱼类水族,锣鼓和兹巴、大伞、高灯分前中后三段随队伍离场。演出约需1个小时。
四、服饰道具
象型水族鱼类——“鲤鱼”、“鲫鱼”、“鲢鱼”、“青鱼”、“草鱼”、“龟”、“蟹”、“虾”、“蚌”等。
“鲤鱼”等鳞类鱼制成两截,分头前、尾后成水平状固定于表演者腰端,“龟”等贝壳类鱼则制成象形盔甲披裹于表演者身上。鱼灯的制作材料,起初用竹篾,后改为铁丝。鱼灯身上的装饰灯最早是由表演者手持小蜡烛,后来改为将若干电池灯珠以线连接遍布全身,表演时揿亮灯珠使鱼身发光。
横幅、号旗、幡旗、高灯、大伞(伞上有灯)、兹巴、大锣大鼓、龙、流星球及彩船等。其中的“渔婆”们打扮成古戏中的“媒婆”,手提花篮。
五、表演技艺
人和象形鱼合为一体,看上去人也是“鱼”,“鱼”也是人,十分生动惟妙。在整个表演过程中,“头动、尾巴摇”的表演者们,其舞步和身姿始终象鱼在水里那样不停地游曳,造型生动,扮相逼真,舞姿优美,活泼俏皮,颇有情趣。
六、传承现状
指前鱼灯已在历届金坛文化艺术节及其它大型活动中参与了展示和表演,现仍可以正常进行表演活动。省、市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已对此项目进行过宣传介绍。2009年6月被公布为江苏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