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教育厅网站正式公布了《江苏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常州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制定并以印发了《常州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并在全市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td]
治理时间1、部署摸底阶段(2018年6月底前完成)。 2.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3.专项督查阶段(2019年6月底前完成)。
治理任务和整改要求1、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 2、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要一性告知申办条件,并提供方便,受理材料后要及时办理;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3、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4、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5、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6、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不良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举报电话和邮箱: 市教育局:0519-85681357,136026668@qq.com 市民政局:0519-85681597,2358053032@qq.com 市人社局:0519-85682017,czpxc@163.com 市工商局:0519-12315,http://gsj.changzhou.gov.cn/class/KAMKJQJ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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