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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的2月3日,刚过完年,唐某开着农用三轮车从汨罗运蔬菜到长沙来,由于家境不好,全家人都靠唐某跑运输的钱度日,令唐某没想到的是,他这次离家,一走就是7年…… 2004年2月3日0点50分,唐某驾驶农用三轮车在远大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皮革市场前路段时,刚好遇上由南向北横穿马路的周某。由于正是寒冬,唐某的农用三轮车挡风玻璃又破碎了,为了抵挡凛冽的寒风,唐某用一块半透明的塑料薄膜代替挡风玻璃装在车上,当时天正下着雨,落在薄膜上的雨雪没有办法用雨刮器清理,前方的视线十分模糊。等唐某看清前方横穿马路的周某时,已经避让不及。伴随着刺耳的刹车声,唐某驾驶的农用车撞上了前方的周某,周某当时就倒在了地上。
据唐某回忆,当时周某看上去伤势不是很严重,只是说有些头晕,吓坏了的唐某马上拨打了110和120,将伤者送到医院后,唐某找几个老乡借了钱凑齐了医药费。唐某说当时自己并没有逃跑的打算,还接受了民警的询问、调查。
但是第二天,周某的伤势陡然恶化,没能借到那么多钱的唐某知道周某伤势不妙,最终选择了逃避。“我当时想,第一我怕坐牢,第二我也借不到那么多钱赔她,没有办法,只有跑了。”
2月4日1时,周某经抢救无效身亡,唐某开始了自己7年的**生涯。唐某说自己这些年在广东工地上打些零工维生,“只敢打临时工,因为身份证不能用,每个月只能挣那么一点点钱,除了自己吃的钱,剩下的都寄回去,要赔给他们(受害人家属)。”他说自己每个月挑水泥能挣1000块左右,大部分都寄回来赔偿给受害人家属,零零散散也不知道赔了多少,反正现在总算是还清了,自己也决定回来自首,内心终于释然了。
2010年2月9日唐某将所有的后续赔偿费用全部付给周某的家属,同时也取得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
前段时间,芙蓉区交警大队将“清网行动”的相关政策告知唐某的家属,在亲戚的劝告下,唐某终于下定决心回乡自首。
昨日早上,唐某在姐夫的陪同下来到芙蓉区交警大队自首。芙蓉区交警大队122中队指导员马昀说,虽然唐某当时及时把受害人送到了医院,但最终还是选择了逃避,从本质上来说仍然构成了逃逸情节。同时,马昀介绍,根据相关政策,有自首情节的,原本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能从轻判罚,改为取保候审等非强制性判罚,具体判罚仍要由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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