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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5 16:4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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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闲人 于 2011-6-25 16:44 编辑
看了这条消息,使人对金坛餐饮整治多少有了点希望。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餐饮许可和监督管理由药监局负责。分工是明确了,但是有许多实际情况从我认识的角度来看,在监督管理上有许多死角,也就是说食品安全法调整范围没有覆盖到。例如一到傍晚大街小巷的流动餐饮摊贩,在食品安全法实施前有卫生部门监管,可是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反而没有部门管理了,表面上城管部门在维持不准乱摆乱放,实质上是放纵蔓延,只有在上级检查或创建验收等时候通知停止出摊,其余时间没有人管理。对于所经营的食品质量、添加剂的使用、经营人员健康状况、餐饮设备餐具卫生状况等,实际上是管理的盲点,虽然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对于这些流动餐饮和食品摊点的管理办法由各省人大颁发,但是食品安全法从2009年6月1日已经实施三年来至今尚未出台。而那些流动摊点在公共场所里摆乱放有增无减,一些公共场所的经营乘机收摊位费,例如华城菜场门前,每天都有数家流动餐饮摊点,从下午5点直至第二天凌晨,酗酒、吵闹、锅瓢声,通夜吵闹,而菜场老板只要收钱,从下午1点雇人开始就拉绳圈场地供摊贩设点,其它一概不管,这种现象已经持续多时,而且都有发展趋势,据说菜场老板正准备摊位招标,为多创收而扩大规模。从群众饮食安全的角度和防止扰民的角度来看,应该遏制,而不是监管走过场,检查摆样子,上级检查就收摊,检查结束就放任自流。希望金坛的餐饮通过整治,有一个实实在在和谐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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