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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山西大同市魏都大道居民遭“不明身份人员”夜袭》的网络贴文,山西省大同市南郊区委对中国青年报记者作出回应称,已责成拆迁公司负责人当众道歉,对被损坏的已无人居住的42户门窗等物恢复原样。(据中国青年报) 新闻提到了“行动欠妥”一词。据网帖描述,官员口中的“欠妥”行为是:17 日凌晨1 时,“不明身份”的数百人手持管制刀具、铁锹杆、火枪、铁斧强行破门而入居民楼,数百户居民的窗户玻璃被砸,家里东西被车拉走,防盗门被拆除。子夜时分,一伙强人手持家伙事儿破门入户,又砸又拆,这在咱们胆小屁民眼里,与打家劫舍、无恶不作的强盗土匪们有何异?可放在官员眼里,这般黑社会的违法暴力行径就只是“不妥”,传讯一次,调查一番,批评一句,道歉一下,也就算得上严肃处理了。 有媒体盘点了近期闪现的强拆新程式——夜袭+快拆+领导“不知道”,北有长春一玻璃制镜厂遭强拆,当地领导回应“政府和开发商勾结”质疑时模棱两可;南有贵州茅台镇百家商铺被粗暴强拆,官员称为打造文化街……在这一桩桩的强拆事件里,总也逃不了地方政府与开发商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纠葛。或者退一步说,假设他们之间果真没有显著的利益相关,但倘若没有某些地方政府部门对开发商的暧昧态度,对开发商的无法无天置若罔闻,某些地方政府部门为堵住舆论的悠悠之口,频频上演挠痒式的问责,小小的开发商又何以熊心豹胆到今天的地步?这是谁的责任?又是谁的悲哀呢? 国家接连出台整治违法拆迁措施,就在大同事件的前4天也就是13日,国务院办公厅还发出通知,要求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查处违法强制拆迁、***案件,对违法实施强拆的责任人,要依法处理;对失职渎职的部门,要严肃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地方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何国家三令五申,各地强制拆迁、***仍然如火如荼、愈演愈烈?恐怕还是“雷声大雨点小”,板子回回重重举起却屡屡轻轻落下的结果,一而再再而三的挠痒痒式问责,如何能杀一儆百,煞住不法者的淫威?笔者建议,不妨就从该起“夜袭强拆案”立个榜样,从违法实施强拆的责任人,到失职渎职的部门,再到有关地方领导,来个一一追责,如何?
(莫羽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