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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风流云 于 2010-11-1 19:12 编辑
时间:10月29日
地点:金坛法院刑庭
被告:尹某、陈某
罪名:诈骗
“把你的电动车借给我去一下吧,很快就还给你的。”每次和熟人借车时都是这么一句,每次这些车的结局也都一样——进入了调剂行。
尹某和陈某都是90后,其中陈某还未满18周岁。两人在网吧认识,没多久就成了一对死党。因迷恋上网,两人学习都不怎么好,初中毕业后,就混迹于社会。
据起诉书指控,今年5至6月一个月之内,尹某、陈某分工合作,一人谎称借用电动自行车取物或接人,保证很快就还,然后就把这些车卖到了调剂行。两人先后在金坛的一家网吧和一些学校,诈骗作案6起,骗得“盛扬”、“速派奇”等品牌电动自行车6辆,合计价值人民币755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追缴了电动自行车计5辆,现均已发还给被害人。
庭审中,法官问两人为何用这种方式骗人。
尹某说,“因为没有钱用,我们只好通过行骗找点钱花花。”据尹某交待,这些车子都是他们认识的熟人的,因为通过借车子的方式行骗,只能找熟人才行。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尹某、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属共同犯罪。案发后,尹某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陈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考虑到两人认罪态度较好,系初犯,均可酌情从轻处罚。最后法院判处尹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判处陈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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