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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为了“我爱你”这个美好寓意,许多情侣选择在这天领证结婚。 但济南一对夫妻在这一天到法院打离婚官司,结果把法官给“气坏”了——当天庭审结束后,女方姚某居然在法院和证人动起手来。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5月20日下午,济南高新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原告高某诉被告姚某离婚纠纷一案。 庭审结束后,被告姚某与本案证人陈某在法庭外的电梯处发生口角,姚某首先动手殴打陈某,继而引发了双方的肢体冲突。 在双方相互撕扯的过程中,陈某将法院审判区域的显示屏幕打坏,法警及时制止了双方的打斗行为,控制了事态发展。 济南高新法院经调取监控录像,对事件经过进行调查后,认为姚某与陈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决定对姚某与陈某处以每人10000元的罚款,并限期交纳。责令陈某照价赔偿该院显示屏幕。 经法官教育,二人已经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当场悔过并承诺及时交纳罚款。 高新法院法官提醒: 人民法院是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重要场所,神圣不可侵犯。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任何违反法庭规则、妨碍诉讼活动的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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