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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我市一名准新娘为了减肥,连续服用网上购买的减肥药“绿S减肥胶囊”,结果还没披上婚纱就不幸猝死(本报曾对此连续报道)。昨天,记者从钟楼法院获悉,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杀人胶囊”案有了最新结果,3名被告因犯生产伪劣产品罪被钟楼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3万元。同时,3被告人共同赔偿死者家属80万元。
虽然本案告一段落,但由此引发的网购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依然十分引人关注,有专家提出网上销售食品也应建立严格准入机制,推行食品安全集约化监管,网店也应证照齐全后方可营业。
案情回顾:准新娘七夕节猝死家中
去年8月14日,我市一名27岁的女子小君在家中换衣服时突然猝死。据小君家人反映,因小君对自己身材不满意,一直在尝试药物减肥。事发前1个月,小君在淘宝上买了一款“绿S减肥胶囊”。
小君吃了减肥药后,体重是减了,但身体也大受影响,表现为一直食欲不振,身体也没以前好了。事发前两天,小君曾在微博透露:“我不行了,又晕过去一个小时”,觉得“日子没法过了”。
觉得女儿的死可能跟这种减肥胶囊有关,小君家属向警方报警。在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也觉得小君的死非常蹊跷,在征得家属的同意后,警方决定对小君进行尸检。
结果尸检结论让所有人深感震惊,小君的心脏、血液及肝脏中有一种名为“氟西汀”的药物。与此同时,经食品和药品监督部门检测,这种“绿S减肥胶囊”的成分中含有“氟西汀”。
据介绍,氟西汀是一种精神类药物,常用于抑郁症、强迫症还有神经性贪食症。长期服用会蓄积体内,过量会引起中毒,导致呼吸抑制、衰竭甚至死亡。
最终,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给出的司法鉴定意见表明,小君的死亡与服用含有氟西汀成分的“绿S减肥胶囊”存在因果关系。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法》,是禁止在食品和保健品中添加药物成分的,除了传统工艺需要的中药成分。显然,绿S减肥胶囊已经违法。
处理结果:“杀人胶囊”生产销售者被判刑
今年1月,我市警方正式对此立案调查。半个多月后,警方通过小君在淘宝的交易记录,成功将位于浙江萧山的淘宝卖家王某抓获。
王某在淘宝上的店名叫“星空瘦身馆”,他承认了将这款减肥胶囊卖给小君的事实。但他辩称,自己只是个搞销售的,这种减肥胶囊是他从四川成都批发而来。今年3月下旬,警方将总销售和负责制造的何某及舒某抓获。
何某和舒某是多年的生意伙伴,一直做保健品生意。去年,两人打算做减肥类保健产品,但需要批文,知晓批文难弄,两人想到去买。
何、舒两人在网上发现一名为“千姿美牌减肥胶囊”的减肥产品被处理过,其生产公司北京诺尔世纪生物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已经人去楼空。但批文却没注销。两人看到了“商机”,想方设法花了50万元,购买了“千姿美牌减肥胶囊”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文“卫食健字(2003)第0207号”,并将“千姿美牌减肥胶囊”更名为“绿S减肥胶囊”。
更名后,何某组织销售,舒某辅助制造,并找到淘宝网上的3钻店铺“星空瘦身馆”谈合作。店铺主王某知道这个“绿S减肥胶囊”的批文是冒名“千姿美牌减肥胶囊”的,但是在巨大利益的驱动下,还是选择了合作。
据介绍,王某一盒药物网上卖128元,进货则是28元一盒,而制造成本仅需4元左右。
警方在四川成都舒某制假黑作坊里面发现大量奶精、葡萄糖、蛋白粉、面粉、大黄粉。而在种种配方上能够看见,所谓的“纯天然植物配方”不过是将蛋白粉、葡萄糖等按比例混合在一起充分搅拌,之后加入精神类药物。
今年9月,钟楼检察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王某、舒某、何某等3人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舒某、何某、王某3人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且部分犯罪属共同犯罪。最终,3人都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3万元。在民事赔偿部分,3人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共同赔偿死者家属8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