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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3月25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意见》提到,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范围,推动住院分娩等医疗费用按病种、产前检查按人头等方式付费。 资料图 芊烨 摄 《意见》明确,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同时,根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和生育待遇的需求,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建立费率确定和调整机制。 《意见》要求,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范围,推动住院分娩等医疗费用按病种、产前检查按人头等方式付费。生育医疗费用原则上实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意见》要求,两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 《意见》要求,各地要在2019年底前实现两项保险合并实施。
利好一:不怕公司不给交生育保险了 先看一个案例吧。 在中部某省工作的张航就有点郁闷,他向记者介绍,自己是2014年有的小孩,由于自己和老婆所在的企业都只给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险种,并未缴纳生育保险,最终自己生孩子的所有费用只能自己承担,没有办法报销。 实际上,张航的遭遇并非个案,来看一组数据。
来自国家医保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末,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3.44亿人。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167亿人,全年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04亿人。
也就是说,有超过1.1亿的职工参保了基本医疗保险,但未参保生育保险。
不过,根据《意见》要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也就是说,不会出现参与基本医保、但不参与生育保险的情况了。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书长房连泉说,合并之后,将会有大量此前参加医保而未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被纳入生育保险中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对此,张航笑着说,如果在《意见》实施之后生孩子的话,自己肯定能享受到生育保险,感觉自己孩子生早了几年。
利好二:报销更方便
两险合并的另一个好处是报销更方便了。
夫妻双方都在合肥工作的徐先生对记者说,当时生孩子时,是自己先垫付了费用,然后拿相关材料去妻子所在的公司,从公司走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总共花费了几千元,最后报销了一千多元。
但合并以后,生育出院结算时,可以直接从社保卡里面扣除生育保险部分。
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
合并之后,待遇不变,报销还更方便,但缴费费率会不会增加呢?
对于社会普遍关注的缴费费率问题,《意见》中给出了明确要求: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总结一句话就是:合并之后,单位、企业的缴费比例是现有医保费率与生育保险费率之和,个人只缴纳医保,不缴纳生育保险。
那么,对企业来说,这个费率是升还是降?
《意见》中的要求是,根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和生育待遇的需求,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建立费率确定和调整机制。
这也意味着,合并后的医疗保险的缴费费率可以做一些调整,关键是看基金的收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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