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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某中学,课间活动。(同学年龄,十五六岁。)
几个同学在跳长绳,2个甩绳子的,7~8个同学一个接一个.......
(这个大家都会的。)
这时,一个正好跳在当中的同学戴的眼镜掉在了地上,(是被甩的绳子打落掉的),
紧跟在后面的同学跑跳过去......
不巧,正好踩中了眼镜,眼镜碎了,无法修复。
(该眼镜价值约400元)
结果,戴眼镜同学与踩的同学协商,由踩的同学赔200元。
友好协商解决。
不同的意见:
1、认为踩眼镜的同学不应该赔偿。
因为跳长绳是一个连贯动作,
后面的人是紧跟着前面的人的,是鱼贯而行,
前面眼镜掉下来,后面来不及反应,
且起跳和落地的位置几乎是相同的位置,
再说,这是集体活动,无论是谁跟在后面,都有可能踩的。
所以,踩踏眼镜无法避免。不是自己的责任,不需赔偿。
2、认为踩的同学应该赔一半。
掉的同学有一半责任,眼镜掉在地上,自己有责任,但是你不踩,它也不会坏。
所以,要求对方赔一半。
3、认为甩绳子的也要赔一部分,
因为甩的不要,打落了别人的眼镜,才造成眼镜踩坏的后果。
4、不能责怪其他同学,戴眼镜的同学自己重新买一付眼镜。
5、既然同学间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就按照他们的意思办好了。
和谐、友好为主。
零友们,大家来评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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