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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李俊基 于 2011-10-14 09:38 编辑
村民无偿献血意识薄弱,村干部苦于完不成指标,“血头”竟“帮忙”寻找卖血者冒充村民,帮助该村完成无偿献血指标,村干部将无偿献血的补贴给“血头”,“血头”从中赚取差额。
据了解,由于非法组织卖血案中献血者出于经济利益,为了多赚钱,很多献血者往往在短时间内多次献血,且每次献血量多为400毫升。据“血头”刘小丽供述,有些卖血者,根本不考虑时间长短,只要有机会,能拿到钱,哪怕不足6个月,也照卖不误。
在调研中发现,部分献血者冒充他人身份进行献血,照样能通过验血抽血。如献血者周某、刘某在2010年7月冒充某村村民献血时,体检和抽血均使用他人身份证。这种血液与身份错位的现象有可能影响血液质量追溯链,增加传染病风险,导致不合格的血液进入血库,对临床用血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另外,追求经济报酬的卖血者可能会故意隐瞒一些病史,这也可能危害血液质量。
针对该现象,市卫生局应该增强献血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加强献血过程的管理;严格执行无偿献血工作制度;加强宣传、培训力度;加大对献血中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早报讯 《献血法》规定: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最多不得超过400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6个月。这是对献血者健康安全的保证。希望有关部分必须认真执行。别为我们的人身安全埋下不可估量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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