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成为金坛论坛会员,与千万金坛网友开启缘分旅程!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现在注册
x
无业男青年范某假扮女子与人网恋,并向对方多次“借钱”,近日被金坛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范某租住在金坛某小区,平时的爱好就是上网聊天,在此期间,他动起了歪脑筋。经过精心构思,他注册了一个QQ号和一个微信号,将性别均设置为女性,开始有目的地在网上添加年龄相仿的男性老乡。
去年5月,被害人马某就这样被范某添加为好友。在和马某的聊天中,范某自称“李欣”,从河南老家到金坛服装厂打工。老乡的身份加上每天的嘘寒问暖,让马某渐渐地卸下了心防,对“李欣”这个老乡小妹产生了感情。范某也就顺水推舟地开始了一段“网恋”。去年5月至今年2月间,“李欣”以母亲生病、交房租、修手机等为由,先后多次向马某“借钱”,共计7500余元。直到今年2月,马某照常想和女友聊天时,发现被对方删除了好友,才察觉自己可能遭遇诈骗。
据范某交代,他在与马某聊天时,多采用打字的方式,但为了让马某完全信任,偶尔也会让同租的女室友帮忙发一两条语音。马某就这样不知不觉地落入了范某精心编织的圈套。范某自己实施诈骗的同时,本着“有福同享”的想法,他还“慷慨”地将自己的犯罪方法传授给朋友。
金坛法院审理后认为,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同时,范某故意向他人传授诈骗犯罪方法,其行为又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数罪并罚,法院最终判处范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其违法所得7500余元应当退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