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马灯于清道光年间最早在朱庄兴起,据说是北方两个戏子因落难朱庄而就地传授的,至今已相传八代。
调马灯中的表演内容,源于历史故事中的《昭君和蕃》。王昭君,名嫱,字昭君,出生于西汉南郡秭归(今湖北省兴山县),元帝时改称“明君”或“明妃”。昭君出塞和亲的史实,载于《汉书》的《元帝本纪》、《匈奴传》和《后汉书·南匈奴传》。
汉朝建立后,汉匈战争时断时续,给人民带来沉重的兵乱灾难。直到汉宣帝时,双方的关系才出现了一个转折。到汉元帝时,应呼韩邪单于不忘汉朝的支持,自公元前五一年至公元前三十三年,三次到长安拜见汉元帝。公元前三十三年这一次,呼韩邪单于向汉元帝提出和亲要求,“愿婿汉氏以自亲”。汉元帝答应了他的要求,并决定从宫人挑选一个才貌双全的宫女,作为自己的公主,嫁给呼韩邪单于。深居宫中因种种原因一直未能见到皇帝的王昭君,深明大义,主动“请掖庭令(后宫长宫)求行”。昭君出塞,实现了匈奴人民向往和平愿望,呼韩邪单于封她为“宁胡阏氏(阏氏为匈奴语,王后之意),汉元帝也非常高兴,下诏将年号“建昭”改为“竟宁”。 昭君出塞六十年,“边城晏闭,牛马布野,三世无犬吠之警,黎庶无干戈之役。
一般在农历正月初二以后,调马灯就正式活动了,开始的头一天是在自己村里,从次日起,便按照接头或接应顺序逐次掉向周边乡村。“马灯”的始发地在本村庙门,每次出门时,铳声三响,锣鼓开道。按规矩,“马灯”每到一村,都必须先到当地朝庙(即朝拜庙中菩萨),然后从最东南角一家开始,向西一家一家依次登门拜年,并如此类推往返,不得颠倒方向。每到一家,先由火流星在门外打场子,然后表演人马在锣鼓声中循环进门。此时,主人一般都已有红包放在香案供桌下备作酬谢,由专伺送香者为主人点上一支香火后,“顺便”取走红包。除有的人家红包较重或有约定要特意多表演一番(如骚马上床、撒尿求子)外,一般进门闹一闹后即离开而去下一家。
拜年完毕后,马灯队便开往就近的一个露天大场上打团场(即正式进行马灯表演)。
从表演的内容上看,朱庄调马灯源于历史故事中的《昭君和蕃》。表演者的着装,均为古典戏剧人物装束,并以油彩化重妆。护送昭君出塞的头马为红鬃马,状元打扮,长须飘飘,戴着眼镜,一派儒生气概;头搭婆(赛昭君)和扫搭婆(王昭君)头戴紫金冠,高插雉翎,身穿八幅罗裙袍,襟带飘舞银光闪烁,格外英姿威武;骚马为黑马,蕃帮狼主打扮,头戴红缨搭帽,身上反穿皮褂,他(它)是来迎亲的,因此总是围着扫搭婆(王昭君)转来转去;4匹母马,分别是两个陪亲的部族和两个服侍昭君娘娘的丫环,有4个马夫分别高举龙凤旗跟随着;另3匹公马是护卫,他们一式武士打扮,或穿类似兵将盔甲的马夹,头扎英雄结;此外还有两个打差的(小马夫),他们由七、八岁的儿童扮演,头扎两条小辫子,脸上画着三只脚的蛤蟆,主要任务是来几段诙谐、幽默的表演,调节和烘托气氛。
出行时声势浩大,其队序依次为:两块虎头牌(上刻“回避”、“肃静”);4盏高脚牌灯;4个火流星;1杆号旗(号旗需3个人共同擎起,旗边有虎牙状口,旗书“八面威风,旗开得胜,马到成功”等字样,旗杆顶部有两只灯笼);4只大灯笼(灯笼上有“国泰民安”、“消灾降福”、“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等字样);1班小打锣鼓;中间便是9匹马和4个马夫及其它表演角色,按门旗、旗道(侍从)、母马、马伞(伞为红色,周边有排须,伞内有1红1绿两只小灯笼,表演时不停地转动)、骚马和马夫之序各1个为1组,共分4组(这4组在路上成一排,进场表演时则成两排为“二龙出水”);后面是1班大打锣鼓、4个兹巴、两支竹笛、4个火流星和4只大灯笼。调马灯的角色连同各配合侍应的全部表演人马,早年最多时140人左右,现在约需60多人。
调马灯表演的第一步为开四门:锣鼓配合下,首先由马夫们施展十八般功夫,有对拳、双龙十八手或刀剑、棍枪等等,此番主要为渲染声势和气氛,调动观众情绪;
第二步为串阵:串阵分为武阵和文阵。武阵——大锣大鼓的快节奏中,所有表演人马按序按队形,辅以角色各自的动作形态(扮马者以跳步,其余人以小跑步),串成梅花阵、葫芦阵、蒸架阵、蝴蝶阵、波箕阵和满天星阵等,骚马则施展驾“马”(马绑在身上)划连叉或翻空心跟头等高难绝技。文阵——在稍缓的节奏中,角色们以对合阵或三角阵等队形,分别独唱或合唱,以《十字调》、《十张台子》、《新打大船》、《绣荷包》、《素五更》、《九文》之类民间曲调为主,歌词则是根据当时当地的民情民意自编,内容随着时代在不断充填和变化。
第三步为打插(即插科打诨):由一个或几个能说会道的表演者说诨话、笑话或顺口溜、打油诗,逗引众人。其内容过去曾夹杂一些糟粕成分,随着时代变化也已趋向文明健康。此时观众的注意力暂被插科打诨所转移,故其余表演人员便可趁机在原定位置上漫步稍息片刻;第四步为收阵:由骚马和马夫出场进行特技表演。激烈的锣鼓中,骚马此时成为全场的主角和焦点,表演者由马夫引导,在场内象烈马一样前蹬后踢,左蹦右跳,动作灵巧活泼,淘气而又粗犷,并不时对周围人有“侵犯”之举(被侵犯的目标多为年轻姑娘和小伙),形成逗闹哄笑的热烈气氛。最后,骚马从嘴里喷射焰火(此焰火为长形管,每支可持续7、8分钟左右),引起人们追逐,使气氛达到高潮。
因骚马嘴喷的焰火被视为吉祥物,所以常被人们抢夺。旧时据说谁如能在此焰火熄灭之前抢到手跑回家中,便能消灾发财,大吉大利,故而常发生哄抢争夺的激烈场面甚至打架纠纷。现今为了缓解此类矛盾,焰火得主常常在事先就有约定或打好招呼。有时为了避免争夺不匀,表演者便将此焰火由喷1根增加为喷若干根,落个皆大欢喜。
调马灯一般在正月底或二月初即停息,按规矩,停息时必须择日举行杀马仪式。即最后一场表演结束前,由一武艺高强的屠夫角色上场,嘴含点红刀,与头马搏斗再三后,将其制服按倒在地(或板凳上),一刀刺进马脖放出鲜血(其血是事先用猪尿泡灌进猪血或红水)。然后,将马头和马身以绳系挂悬于庙堂的正梁上。来日待其系绳断落后(有说是神断,有说是被庙中鼠咬断,也有说是村里人故意弄断,由此也称“掉马灯”),便再开始恢复和准备调马灯,此间隔一、两年或三、五年不等。
恢复和准备调马灯的事宜,一般于农历冬月初一开始,先由大头(马灯队的领头人)召集全村各家各户开会商议,进行分工,确定角色,然后投入排练,家长和少年们往往都能积极主动地承担任务。确定角色时,大头会让所有接受角色的人当场各吃一块糕点。此糕称“烂挞糕”,意为谁吃下了此糕,事情就挞在谁的身上了。此后如谁个角色中途反悔懈怠,即由谁承担调马灯的全部损失。所以,凡参加调马灯的人员,都因受村规和行规的双重约束而善始善终,任劳任怨,且不计报酬。至于调马灯的收入,则全部由马灯队统一掌管,基本用于马灯道具翻修和修桥铺路等善事。
表演者的着装服饰,均为古典戏剧人物装束,并以油彩化重妆。
除旗、伞、灯笼、牌灯和锣鼓等配套物外,主要道具为马。马有9匹,其中1匹头马,4匹母马,3匹公马,1匹骚马。马由竹篾扎骨,薄纱布蒙裹而成,分成两截,前截为前身(马头),后截为后身,前后两截内里可各点一支蜡烛(今已改为电池灯珠)。表演时,前后两截对应固定在人的腰间并合成一体,马脖上留有手柄,可抓在手中自由摆动,另一手可持握马鞭。表演者一般为男性,9匹马角色均由身体健壮灵活的少年男孩担当。
大锣大鼓,民间小调《十字调》、《十张台子》、《新打大船》、《绣荷包》、《素五更》、《九文》等,另有说唱、打油诗、顺口溜。
马灯表演是一种杂技与传统戏剧结合得甚为紧密的动态造型艺术,常与大型庙会活动结合在一起,初始虽移植于外域,但经过历代民间的传承和改造发展,已形成了独特的本土风格,其规模和阵容都超于外域的同类,展示了江南民间风情,成为融民间风俗、民间竞技、民间戏曲展演和民间艺术造型为一体的多性艺术的结晶,其仪俗、内容和规模以及相配应的吹打器乐,都具有十分明显的江南地属特征。
朱庄马灯至今已相传八代,其中第四代在抗战前,第五代在解放初,第六代在建国十周年时,第七代在1980年前后,现为第八代。先后参加过1992年金坛撤县设市庆祝活动和1995年常州民俗风情节大型表演。
指前镇庙圩村、风车村和金城镇洮西村都有马灯表演队伍,均由朱庄传入,起始相对稍晚些,亦已有三、四代。在表演技法和具体内容上虽略有区别或变异,但整套程序和形式以及规模都大致相同。
朱庄及周边地区的马灯虽还在活动,但其现状不容乐观:一些颇有造诣的马灯艺人逐步退出舞台或相继离世,有些绝技难以往后传承。目前仅有的几个马灯艺人都已70岁以上,青壮年很少,处于青黄不接。由于报酬和收入微薄,一些马灯艺人为生活常年外出打工,参加马灯活动的人越来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