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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二日,骄阳似火,酷暑难耐,一位汗流浃背、满身泥土的农民急匆匆地来到城西工商分局。经来人自我介绍,他是金城镇元巷村委大道岐村的香葱种植专业户谈某。谈某立足未稳,就急切地向我们反映,七月中旬,他在常州市某农资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袋除草剂,用于清除香葱田里的杂草。用药后不久,就发现近一亩香葱全部死亡,损失惨重,请求工商部门给予 帮助。
群众有所求,工商消协有所应。知晓这一情况后,我城西工商分局和消协分会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派专人赶赴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制作现场笔录并拍照取证。随后,调查人员又来到销售单位了解情况,并陪同销售单位植保专职人员再次赶赴现场,查找造成香葱死亡的原因。兵贵神速,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当天就查实了情况:销售单位承认,谈某确实到该公司花一元钱购买了除草剂“阔锄”(30%苄嘧磺隆可湿性粉剂)一袋(10克),谈某在购买农药时,向销售人员反映了香葱田里的杂草生长情况,并就使用何种农药才能获得最佳除草效果向销售人员进行了咨询,由于销售人员的疏忽,误将稻田除草剂出售给了谈某。经销售单位植保人员现场查看,确认香葱死亡的原因系误用除草剂所致。 在查明了香葱全部死亡的原因后,为维护农民的合法利益。城西消协分会干部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 维权护农的经济补偿进行了现场调解。
调解干部向双方通报了工商、消协部门对香葱死亡的调查情况,客观地分析了导致香葱死亡的原因,认为销售单位在指导谈某使用农药方面存在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销售单位负责人态度诚恳,认同了我们的调查结论,并感谢工商、消协部门对此所做的大量工作,表示愿意承担由此给谈某造成的经济损失。经过工商和消协干部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常州市某农资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给谈某经济损失9000元,谈某当日就拿到了赔偿款。事毕,谈某对我们工商、消协部门如此高效地帮助其维权的结果非常满意,第二天特意送来一面“情系三农、红盾维权”的锦旗,以表达对工商、消协部门的感激之情。 至此,这起以“一元钱农药获赔9000元赔偿款”的农民生产 消费维权案圆满结束。今年以来,城西分局以“群众满意”为总目标,按照 “红盾强农惠农示范岗”和“红盾消费维权示范岗”的创建要求,积极探索,努力把分局、分会建设成 “维权便民的平台”,在分局内部积极营造“科学发展争一流、履职尽责当先锋”的浓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