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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加油 于 2011-8-23 15:39 编辑
前段时间的多收费现象已经陆续没有了。出租车驾驶员多收乘客车费并恶语相加受到了舆论的批评,同时在第一时间管理机关就做出了处罚决定,运管处获得了市民的一片赞扬。驾驶员除扣发当月奖金400元以外,还需退还35元的车费给乘客,并停运一个星期。
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不按规定收费贪图小利,在遇到乘客有疑问时不是很耐心的做好解释工作而且态度蛮横,理应受到处罚。但在处罚的决定中不难发现管理部门有失公平与公正。第一,为何要35元都退还给乘客?据乘客网上所诉,当驾驶员带第二乘客时计价器显示11元,最终目的地的发票显示是35元,也就是说合乘路程是23元,合乘部分按百分之70算,驾驶员应该收取11+16+1=28元。就算退还也应该是多收的那7元啊,为什么是35元呢?犯了错可以按规矩处罚,也没规定说必须要免费服务啊。在这里已经不是退还钱多钱少的问题了,而是处理问题是否合理是否公正。再有就是停运一个星期的处理结果,不知运管处的工作人员是根据哪条哪据得出这个处理意见的呢。我从业多年,却从未听说因为拼车矛盾有可能会受到停运一个星期的处罚,是我学法不够完善还是运管处普法不够及时呢?我们是个法制国家,一切力求有法可依,如果为此行政复议或是对簿公堂,我想运管处的决定是站立不住的。
说实话,现今的出租车司机跟10前相比已经在各个方面都有提高,不管是形象仪表还是服务态度,这些跟运管处领导的关爱和市民的监督是分不开的。车里整洁的座套是由国家免费提供,整个行业的欣欣向荣也是每个乘客热心支持承托起来的。驾驶员的美好生活来自于每一个热心的打车市民,所以他们必须用最优质的服务最礼貌的态度来回报,以此来获取大家对出租车行业全新看法。同样的道理,管理部门只有高效及时处理好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和难题才能赢得民心和民意。但别忘了,驾驶员也是民心民意的一份子。为了维护一部分人的利益却损害了另一部分人的利益这是不公平的。运管处,你是乘客的父母官同时也是我们出租车司机的父母官,只有在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处理问题,才能博得所有人的口碑,才是一个优秀的职能部门。只有这样才能使得广大市民对出租车司机能更好地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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