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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民政厅、省卫生厅和省人社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完善落实医疗救助政策。一是以医改任务为目标,加快完善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坚持因地制宜,按照2011年度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工作任务要求,进一步完善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将符合政策规定的各类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全面资助参合参保,推进普通门诊救助,逐步取消救助起付线,合理设定救助比例和封顶线,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封顶线不低于2万元。全面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认真做好符合救助条件患病儿童的救助工作。二是以平台建设为契机,全面实现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一站式”结算。为了方便群众、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城乡医疗救助管理服务效率,我省将全面建立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监管及时有效的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医疗救助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服务社会化。三是以加大投入为推力,努力提高医疗救助的针对性和可及性。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有关政策支持导向,加强对困难群众医疗需求调研和救助资金的科学测算,加大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完善以地方财政投入为主,以福彩公益金、社会捐助等资金为补充的医疗救助资金筹措机制,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建立完善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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