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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在金坛茅麓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一头丢失七个月的母猪完壁归赵。 “养猪不赚钱,回过头来看看田”。家住金坛市茅山东麓山脚下的山民陆某某(化名)承包了十余亩山坡地,为了改良土壤,他听村上人说,养猪可以产生有机肥,改善土壤。于是去年六月份,他从外地花了三百元捉了一只小母猪回家圈养,并用竹篱笆围成了猪圈。
一天,他外出上山割柴,小母猪窜出猪栏脱逃,在山坡上觅食。此时,邻村的一山民郭某某(化名)在回家途中看到一只小母猪无主户,走上前将母猪捉了回家。由于郭某某在外打工,他将母猪出手转卖。陆某某回到家后,看到猪栏里的母猪不见了,随即报警。
辖区茅麓派出所民警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经现场勘察,并未偷窃嫌疑,初步判断为母猪出栏脱逃。茅麓派出所民警本着百姓无小事的理念,向陆某某承诺,一定将母猪的归属查个水落石出。经过民警在民间“大走访”中,了解到母猪已经被郭某某转卖,于是上门做工作,叫郭某某将母猪发还给陆某某。陆某某声称:“人争一口气,佛争一柱香, 我是山坡上拾来的野猪,陆某某在外面说我是偷的,要在社会上恢复名誉,否则我不归还”。民警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在一起,用换位思考的方法启发双方拾东西要还,不义之财不可得,母猪的产权应该是陆某某,陆某某拿出一条烟给郭某某作为一种拾到后的报酬。”母猪的产权理应归陆某某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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