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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仅是女性,男性若受到家庭暴力也可申请人身保护令,维护个人权益。近日,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发出了首份男性人身保护令,通过法律手段,让申请人赵某免受妻子的人身伤害。
申请人赵某与被申请人高某是夫妻关系,双方在2020年11月期间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妻子高某用刀将丈夫赵某的头部砍伤。2021年2月2日,双方再次发生纠纷,高某又将赵某肩部砍伤。面对妻子的屡次施暴,赵某不再忍耐,向梁平区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要求被申请人高某停止殴打、谩骂等行为。
收到赵某的申请后,承办法官及时审核当事人提交的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并制作了民事裁定书,随后通过电话联系被申请人高某,但高某拒绝见面,并将电话关机,承办法官只能到高某住处寻找,但仍未找到。次日,承办法官会同双桂派出所民警再次到被申请人家,将民事裁定书送达给高某,禁止高某对赵某实施家庭暴力,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告知其再实施家暴行为的严重后果。高某对裁定不服申请复议。
法院审查认为,证据显示赵某两次遭受刀伤,均是在与高某发生纠纷时受到伤害,高某未提供证据证实该伤害是其他人所为或是赵某自残所致。庭审过程中,高某也称自己拿着手中的“东西”舞动,导致了赵某受伤。结合庭审,法官能够认定赵某两次刀伤与高某有关,故判定所发出的人身保护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高某申请复议的理由不成立。
梁平区法院遂依法裁定驳回高某的复议申请。此外,法官还对双方进行了情绪疏导和告诫,双方当庭保证不再发生争吵和打架事件,理性进行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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