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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报全媒体讯 “我已经很久没有见到我的女儿了,我很想她,求求法官帮帮我,让我见见女儿吧!”近日,钟楼法院遇到了一个特殊的执行申请,让一位近半年未见到女儿的妈妈终于能和孩子团员。
2013年,赵女士与杨先生相识结婚,婚后育有一女。2018年双方因感情不和无法共同生活,向法院起诉离婚。该案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婚生女由杨先生抚养,赵女士有探望婚生女的权利,杨先生有协助的义务。但在离婚后,因为探视时间、探视地点、探视方式约定不明,双方屡屡发生冲突,赵女士自2020年后有近半年时间没能探望女儿,于是向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来到杨先生家中,与杨先生沟通,杨先生及其父母对法院执行行为表示抗拒。“强制探望或许能解决当下问题,但从长远看不利于矛盾化解,而且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以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应当用亲情感化双方当事人。这样才能根本解决问题”。执行干警采用了“教化路线”,对杨先生及其父母告知其探视权是基于血缘关系的亲权,从孩子的身心健康考虑,父母都不应因其他矛盾阻碍探望权的实现。
经过执行干警几番耐心的释法析理,杨先生的态度有所缓和,同意就探望女儿的时间、方式、地点进行协商,约定疫情期间,每周天上午,赵女士可以在小区里探视女儿,探视时间为一小时左右。
“我终于见到妈妈了,谢谢法官叔叔。”女儿见到了多月未见的母亲,脸上露出无比幸福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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