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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下具体情况,恋爱2年,结婚于15年8月份,有一女儿现3岁多,现在夫妻关系不合,经常吵架打架,双方打算离婚。
本人恋爱前注册公司并且经营到现在,注册时占公司股份60%(实际控股为本人,且所有盈利归本人,但是注册时不懂公司法,的给了朋友40%),老婆从结婚前半年到现在一直没参加工作。
真的心累,女方不工作,娃也上学了,整天就是接送孩子,衣服只洗自己的,其他家务一概不做,不做饭,外面吃。
地面我拖,前天因为我没有收衣服和我大吵一架,到动手,打的也不严重,女方居然要拿刀捅我,我真的怕了,哎!闹到丈母娘那里,丈母娘居然还支持她闺女!MD,心累!
1.现在公司的所有利润都是我的,那么现在离婚,对方有资格主张所有的财产平分吗?
2.我现在的想法是公司所有利润统计我拿出40%给另外一位股东,这样可以少分给女方,是否可行?
3.婚内,我借出50万给亲戚,到现在未还,是否可以说我投资50万给亲戚,赔了?
4.离婚后女儿的抚养问题,归女方,女方带着回老家连云港,抚养标准按照连云港的地区?还是按照我个人收入比例(我个人收入不稳定)?
感谢有经验的小伙伴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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