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40省道(南环二路~沿江高速段)快速化改造道路照明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 金坛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进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240省道(南环二路~沿江高速段)快速化改造道路照明工程。总投资约580万元。 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计划工期: 60 天,缺陷责任期为实际交工验收后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上一年度年检合格。 3.1.2企业资质: a、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 b、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近3年(2011年10月1日至今)完成过路灯亮化工程的施工,信誉良好。 4.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1)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并在上一年度年检合格;; (2)项目经理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配备专职安全员一名,安全员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8、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符合廉政准入制要求的证明(即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9.招标文件的获取 9.1 公告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2014年10月11日。 9.2资审时间为2014年10月12日14:30-16:00。 9.3资审地点:到金坛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坛市景潭花园对面鑫坛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一楼) 报名参加资审。 9.4资审需携带资料: 1、《金坛市交通工程施工项目投标报名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业绩证明。 2、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项目经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C证)、廉政准入制证明。 3、单位介绍信或委托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 4、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及四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2 资审通过的投标人于2014年10月12日下午15:00-16:00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到金坛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10.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金坛市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金坛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金坛市东环二路228号 邮 编:213200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汤伟业 电 话:0519-82892930 电 话:0519-68085669
附件一:评标办法 单因素评标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评评标基准价 C=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每偏离 +1%,扣减 1分,每偏离 -1%,扣减0.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金坛市交通工程施工项目投标报名表
注:1)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2)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填写本报名申请表。注意每栏必须填写完整并采用电子档打印件。单位确认栏中印章必须清晰、完整,与单位全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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