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成为金坛论坛会员,与千万金坛网友开启缘分旅程!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现在注册
x
昨天上午,邓女士说,她住在华苑二村,1号中午,她父母骑着一辆电动三轮车从建昌到邓女士家吃饭,到了4点,发现原本锁在楼下的三轮车不见了踪影。邓女士立即向城东派出所报警。当天晚上,民警调看了小区内的监控视频,找到了“小偷”,竟是楼上邻居家来吃饭的亲戚王某。 第二天,王某委托妻子把三轮车骑到楼下归还,邓女士仔细辨认后发现,三轮车已被改装,锁换了,海绵坐垫没了,连商标都被撕了。邓女士无法接受,要求对方把车交到派出所。8号,民警通知邓女士一家来拿车,他表示,王某是在醉酒后误骑了她家的车,不属于盗窃。邓女士一家不认可这一说法,坚决不拿车,“锁得好好的,怎么会误骑?” 派出所表示,王某是酒后误骑了邓女士家的车,不构成刑事案件,派出所的认定得到了检察院的支持。但邓女士坚决不拿车,要求派出所按盗窃处理王某。派出所民警多次向邓女士解释,还邀请双方调解,均无效。邓女士称丢车后,自己又买了一辆新车,再加上几天来贩鱼的损失,向王某索赔1万元。“双方调解多次,最终仍没有达成一致。”派出所表示,邓女士的要求无法支持,不能因为王某的无心之错而索要远超于车辆实际价值的赔偿。 |